1月4日河北省灵寿县应对新式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作业领导小组发布关于急寻相关客车同车密切接触者的布告,概况如下:
2021年1月2日,河北省第二人民医院确诊一名新式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依据新冠病毒肺炎密切接触者断定规范,断定灵寿县一名密切接触者,于2020年12月31日乘坐14:43分正定到灵寿的冀AY9519号客车,约15:20分回到灵寿县客运车站。约16:25分转乘灵寿到南营的冀AKX907号客车,约17:46分到南营乡石猪口村下车。
有乘坐上述客车同车的乘客,鉴于您与新式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密切接触者共乘,有感染的危险,为了您和别人的健康,请第一时间到村委会、社区或乡镇政府进行报备,并当即到尚客优快捷酒店做好阻隔医学观察、核酸检测。一起请以上客车的同乘人员家人都暂时不要外出,自觉居家阻隔,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也请当即与辖区卫生健康部分联络。(总台央视记者软件库 郭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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