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09-26 17: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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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情通报

      2018年9月25日15时30分许,北流市公安局松花派出所接到一男人报警:其表姐苏某某在北流轿车总站被一名男人强行带上了一辆公交车。接到报警后,北流市公安局敏捷安排警力进行查询, 经 对两边当事人及证人问询宁波轻质砖后 ,查询结果如下:

      罗某荣( 男、 北流市人、20岁)与苏某某( 女、 北流市人、20岁)已共同生活多年,并于2016年育有一女。9月25日15时许,两人在北流市轿车总站洽谈感情问题。洽谈过程中,罗某荣将苏某某强行带上北流往玉林的公 交 车。当晚,苏某某自行回来北流家中。26日上午,罗某荣到 松花 派出所承受查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条之 规则 , 北流市公安局决议对罗某荣处以行政拘留5日。

      案子发生后,公安机关发现网上撒播有“公交车上女子被男人猥亵、掠夺……”等虚伪信息。警方提示,网络非法外之地,请广阔网友不诽谤、不信谣、不传谣。

      北流市公安局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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